养老保险信息变动(事业单位保险)
事项名称 |
养老保险信息变动(事业单位保险)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申请条件 |
参加养老保险并符合条件人员 |
办理材料 |
1.《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金)转移单》;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接收函》;(转入) 3.人事部门调入手续或《聘用合同书》;(转出) 4.《历年缴费明细表》。(转出)(表格现场领取) |
办理流程 |
持编制部门批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和人事部门核发的工资手册到所在地分局事业科办理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30 |
办理地点 |
养老保险辽中分局事业科(辽中镇南一路47号) |
联系电话 |
87883104 |
上一篇:
养老保险信息变动(企业统筹外转移)
下一篇: